兩大原因令人步上破產之路
很多香港人想透過債務舒緩程序來解決債務危機,但申請人士需符合 IVA 公司的的資格,才能夠做到重組債務。與其破產收場,倒不如重新審視自己的消費習慣,及早減少不必要的支出。
一旦申請破產,除了會向申請人收取破產處理手續費(現時破產收費約 $14,500),它更會直接影響申請人的信用評分。當我們申請信用卡時,銀行除了會檢查申請人的入息證明、住址證明及身份證,更會檢查申請人的信用評分,若申請人的信用評分過低,那麼日後打算貸款買車、買樓,以至申請信用卡時都未必通過。申請人需要經過數年的冷靜期,待到信用評分回復一定的水平。
根據過往破產例子發現,大部分破產人士財務管理能力較弱,他們不太懂得如何有效地管理財務,在過度揮霍下陷入財務困境。因此,要避免破產,首先要學懂制定預算,節約開支,儲蓄和管理債務。學習以上技能需要時間和努力,但是能好好掌握,便能避免陷入財務困境。
另一個可能導致破產原因可能是醫療費用。當一個人患病或受傷,他們需要繳付醫療費用,尤其重症的醫療費用不低,沒有購買醫療及危疾保險的話,患者需要支付高昂的醫療費用。即使有保險,受保人也要承受高額的自付額,或是疾病不包括在保險範圍內,導致人們無法負擔醫療費用。這樣的情況可能會迫使人們向信用卡公司或其他貸款機構借錢,最後無力還款,選擇以破產收場。